針對地下水嚴重超采的現狀,河北省近日出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,首次將地下水開采量列入紅線考核控制目標。
在河北省此次出臺的考核辦法中,省政府對各設區市、省直管縣(市)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考核。
在國務院規定的“用水總量、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、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、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”4項指標基礎上,河北將“地下水開采量”也列入紅線考核控制指標。為了確保上述紅線控制目標的完成,河北還首次把“萬元GDP用水量、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情況”3項列為評估性指標予以監測。
按照規定,省政府對年度或期末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設區市、省直管縣(市),將進行通報批評并約談,該地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年度評先評獎。結果為不合格的設區市、省直管縣(市)需在一個月內向省政府作出書面報告,確定整改目標和期限、制定整改措施和辦法、明確整改單位和責任。
考核辦法還規定,整改期間,暫停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、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,已批準的建設項目不再下達新的用水計劃。對整改工作敷衍塞責,整改不到位,或者在考核工作及整改工作中弄虛作假、瞞報和謊報有關情況的,由檢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資料顯示,河北省每年超采地下水40億―50億立方米,近10萬機井出水不足或抽不上水。由于過量大面積抽取地下水,造成地下水漏斗與地面沉降,進而導致地下水污染。目前河北省已有20多個地下水漏斗區,總面積約4萬多平方公里。